信达国际万元认购优先一级证券及优先二级证券
观点网讯:7月11日,信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了一项须予披露交易,信达国际万元认购优先一级证券及优先二级证券即其全资子公司信达国际(上海)与信达证券签订了资产支持证券的认购协议。
根据公告内容,信达国际(上海)以3000万元人民币的总额认购了优先一级证券及优先二级证券,该交易不包含任何交易成本。此次认购事项构成了须予披露交易,符合上市规则第14章的规定,但已获得豁免遵守股东批准的规定。
认购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发行人为达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担保人为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规模达到4.835亿元人民币,分为优先级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日期为2024年7月9日,到期日则从2025年7月12日至2031年7月12日不等。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获得了“AAAsf”的信用评级,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则没有评级。利率方面,不同级别的证券利率从4.10%至4.75%不等,按季度支付。
信达国际控股表示,此次认购事项将支持集团的结构性金融业务发展,符合集团的发展战略。认购事项的条款符合正常商业条款,被认为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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